Aim High, Land Softly
咨询热线
021- 5278 8133
延期工作签证(工作许可证/居留许可)
一、 介绍
用人单位在原岗位(职业)继续聘用申请人的,应当在申请人的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决定机构提出申请。
二、 常见困惑
(1) 外籍员工在境外可否延期?
(2) 外籍员工超过60岁可否延期?
(3) 单位效益不好、纳税不够可否延期?
(4) 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其中一证已失效、另外一证仍然有效,可否延期?
(5) 更新或遗失了护照,应该怎样延期?
(6) 单位信息或办公地址变更了,应该怎样延期?等等
如您有以上困惑,或其它疑问,请联系我们为您答疑解惑!
三、 服务内容
Ø 拟定最佳方案和时间表
Ø 各类补救方案【如需要】
Ø 过渡签证申请【如需要】
Ø 提供全套模版
Ø 指导收集申请材料
Ø 审核申请材料
Ø 递交申请、材料送检、领证
Ø 家属签证延期【如需要】
Ø 不到场办理或加急*
*: 视申请人国籍/材料出具国/业务性质,个案确认。
四、 材料清单
外国人提供以下基础材料:
(1) 护照信息页
(2) 居留许可证页
(3) 工作许可证
(4) 有效临时住宿登记单
(5) 其它材料
聘用单位需提供以下基础材料:
(1) 来华工作系统账号
(2)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
(3) 代表证【如适用】
(4) 税单【如适用】
(5) 其他材料:许可受理机构或决定机构根据需要要求进行补充提供的材料。
五、 办理时间
材料齐全、无误,预期办理时间:3-5周
友情提示:以上申请材料仅供参考,不同的单位/申请人,所需材料不尽相同。在正式委托我们代办后,承办咨询师会更加收到的材料/信息,拟定详尽的材料清单,并在收到清单上的材料后,再决定是否需要补充材料。另外,审批机构也有权要求提供其它补充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