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
1. 学历认证或相关批准文书、职业资格证明
2. 无犯罪记录证明认证
3. 两年或以上相关工作资历证明(符合条件的B类专业人才可免*)
4. 个人简历
5. 健康证明(六个月内)
6. Z或R签证,或有效居留许可
7. 临时住宿登记证明
8. 护照照片(含电子照片)
9. 护照原件
*:外国语言教学人员,其中取得教育类、语言类、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,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TEFL证书的,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。
二、用人单位需提供材料 (用人单位必须先在外专局注册账户**)
1. 聘用合同、任职证明或派遣函
2. 《申请表》
3. 委托中介代办《委托书》
4. 单位合法登记证明(譬如:营业执照、批准证书或备案表)
5. 申请函
**: 如需详细了解如何在外专局注册,请与我们联系,索取免费的注册说明。
三、随行家属
1. 结婚证或出生证认证
2. 健康证明(六个月内)
3. 临时住宿登记单
4. 护照照片(含电子照片)
5. 护照原件
以上列举的仅是外国人来沪就业新办通常情况下所需材料。
如您还有疑问,请立刻联系我们,马上获取专业的咨询!